桐柏县市场监管局推行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桐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开展执法活动,正确理解、准确适用法律,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公众参与、最小利益侵害、非强制手段优先等法律原则有机结合,运用柔性执法方式纠正违法行为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21年该局将服务理念融入执法实践,把柔性执法落实到行政许可全过程。推进市场监督管理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执法转变。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积极探索构建事前预警告知、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的全程服务工作机制。2021年6月29日,该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购物中心销售的食品进行随机抽样,经过检测后发现香蕉的吡虫啉项目超农药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果不合格,于当日立案调查。经查明该购物中心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但鉴于能积极配合调查,货值金额较少,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性,违法行为为轻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执法部门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该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有轻微违法行为或违法苗头的市场主体,进行行政指导或行政调解,引导行政相对人遵章守法、诚信经营。柔性执法方式的施行,使企业更愿意主动配合行政机关落实相关要求,能够将自我守法融入日常生产经营中,进一步改善了营商环境,充分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下一步,桐柏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大力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积极转变执法方式,灵活运用柔性管理措施,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兼顾法理与人情,让执法更有“人情味”,让市场监管执法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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